四川省马尔康市俄尔雅新区雪源食品厂综合楼1、2栋房屋

价格便宜,地段好
起拍价:¥9591.127万元     评估价:¥13701.61万元     标的物保证金:900万元
标的状态:
0
标的类型:
其它类型
所在城市:
阿坝
处置法院: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
开拍时间:
拍卖已结束
结束时间:
2024-02-19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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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参数
权证信息
  • 执行裁定书案号:无
  • 产权证:无
  • 土地性质:无
标的物详情

四川省马尔康市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

拍品名称

四川省马尔康市俄尔雅新区雪源食品厂综合楼1、2栋房屋

权利来源

执行裁定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标的物现状

不动产权证号

川(2023)马尔康市不动产权第0062466号

房屋用途

工业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土地权利性质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使用期限

2064年05月29日止

总建筑面积

24237.94平方米(标的物具体信息以本院上传的评估报告内容为准

标的物现状

根据成都佳和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佳和房评(2023S083)号评估报告,标的物部分出租部分空置,租赁合同未提供,相关租金缴纳情况和租金标准均由买受人到标的物实地咨询;本次拍卖标的物评估价值未考虑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动产,室内装修设定为毛坯进行评估。(标的物具体信息以本院上传的评估报告内容为准)

竞买人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查封情况

本院首查封

提供的文件

《执行裁定书》

标的情况及

瑕疵说明

1、标的物过户登记产生的一切税费、维修基金等费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在领取本院权证转移裁定文书后20日内凭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买受人逾期未提交申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其现状及成都佳和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佳和房评(2023S083)号评估报告载明的内容为准,请意向买受人详细查看本院上传的相关评估报告附件,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不得以房屋的质量瑕疵、新旧程度房屋权属、房屋欠费等问题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本次拍卖房屋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报名参拍的视为对标的物已知瑕疵和未知瑕疵的确认。

3、本院已在标的物现场张贴执行公告,本院负责腾退交付,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

4、本院已委托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预约看样请登录http//www.sfupw.com自助完成,咨询电话:18111257928


四川省马尔康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四川省马尔康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0218日10时至202402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马尔康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7/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459.2ed130a7dA1Oc8户名:马尔康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四川省马尔康市俄尔雅新区雪源食品厂综合楼1、2栋房屋(标的物详情请查看评估报告)

评估价:13701.61万元,起拍价:9591.127万元,保证金:900万元,增价幅度:45万元(或其整数倍)

法院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院已委托四川优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预约看样请登录http//www.sfupw.com自助完成,咨询电话:18111257928。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拍卖公告调查表、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请竞买人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六、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提醒:1、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税费、拖欠物业费、供暖费、水电气费土地出让金等欠费情况,请买受人在报名竞拍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标的物欠费情况,拍卖成交后自行处理相关欠费;2、标的物若存在违建,相关行政部门可能作出罚款、依法强制拆除的决定,此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和辅拍公司不承担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2月08日前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0305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马尔康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阿坝直属支行,账号:9558852322000022009)。

十一、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0.78c18be4JxB0QC&wh_ttid=pc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监督电话:0837—723560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18111257928(熊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美谷街286号

四川省马尔康市人民法院

                                  20240109